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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谯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(2022年第45号)

更新时间:2026-08-07点击次数:

 据亳州发布微信号消息,2022年11月20日,亳州谯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(2022年第45号)。

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十河镇吕刚卫生室、汤陵办事处刘运虎卫生室违规接诊新冠阳性患者,造成局部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,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全区(含高新区)所有个体诊所、社区卫生服务站、个体卫生室暂时关闭,不得接诊和出售药品;所有零售药店(含网上销售)暂停销售“一退两抗”药品(含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和抗生素类)。执行期限暂定5天,至11月25日24时止。

二、各个体诊所、个体卫生室、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零售药店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告,引导患者到具备发热患者收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。

三、市民如出现发热、头痛、流鼻涕、干咳、乏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不适症状,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。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四、卫生监督、市场监管和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督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,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。

编辑 彭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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